如何判斷和應對房地產市場的變化?
??近一時期,呼吁放松房市限購政策的呼聲日漸強烈。而國家統計局4月18日發布的最新數據顯示,今年3月份,在70個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價格同比上漲的城市依然有69個,最高漲幅仍高達18.7%,只有溫州下降,降了4.2%,降幅比上月擴大0.1個百分點。顯然,如果從價格走勢來看,仍然是漲聲依舊。何以就到了危機四伏的狀況?
??從另一個角度看,前三個月全國商品住宅銷售面積同比下降5.7%,銷售額下降7.7%。某些城市出現有價無市跡象,溫州等城市量價齊跌,這些數據的變化為松綁的聲音提供了注腳。
??其實,幾乎在整個2013年,每當70個大中城市的房價數據發布,都會在社會上引發為什么“越調越高”的焦慮。確實,如果控制了投資性(或稱投機性)購房,剛需總應該是有邊界的??!確實,如果不是調控形同虛設,就是那個臨界點或稱拐點尚未到來。溫州等城市發生的變化應該是一個信號,一個剛需已經供大于求、或是接近平衡點的信號。也許各大中城市的供需狀況不同,但“雙限”調控的道理和作用是相同的。而控制房價過快上漲,使其向著與價值相符的方向回歸,不正是調控的目標所在和民眾的期望所在嗎?
??雖然今天的房市還遠未到2008年下半年至2009年上半年曾出現的那般下行和蕭條的景象,但松綁的呼聲確與那時不相上下,而理由也基本相似,大意就是如果房價大跌,資產縮水,房奴斷供,銀行收不回資金,影響實體企業資金鏈斷裂,就會對經濟發展產生重創。這確實有些危言聳聽。即使各地區的房價都停漲,那又怎樣呢?房價依然漲到了遠遠背離價值的地步,房價收入比早已達到了世界高水平。作為一種商品,憑什么房價就只能漲不能落呢?銷售的下降表明了什么?一是表明在控制了投資性購房之后,供求關系開始發揮作用了;二是表明越來越高的房價讓越來越多的人承受不起了。無論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不都表明房價回落、或是漲幅回落本是理所應當的嗎?
??兩會強調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到2020年要實現兩個翻一番的目標,其中的人均收入翻一番必須是剔除價格因素后的實際增速。如果民眾的實際購房能力越來越差,小康目標的實現和兩個翻一番的含金量就要大打折扣。
??要讓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F在的情況就是,在政府控制了投資性購房后,所有的以居住為目的的購房者面對整個房地產市場。而那種讓政府只負責“兩限房”或自住房、其他就全部放開的說法乃至做法,則是借助行政手段給少部分人一個大餡餅,卻使多數自住房者要繼續承受由投資性購房者加入而帶來的更高房價,造成新的更大的不公。
??一些地方政府強烈呼吁“救市”,可見其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已經到了何種地步。但即便通過松綁去“救市”,使房地產市場短期內再現繁榮,也只是把泡沫吹得更大而已。剛需已近平衡點,待價格到了多數購房者傾其所有加銀行房貸尚不能首付之日,就是泡沫破滅之時。誰也不希望房產所有者資產縮水,但如果以自住為目的,無論自己住還是在此基礎上改善,都應該不受影響;但如果以投資為目的,泡沫難道能夠永遠不破嗎?所以,延續“雙限”,終結房價上漲;繼續抓緊調結構、轉型升級,才是損失最少的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