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建設局(建委、規劃局),楊凌示范區規劃局,西咸新區建設環保局,韓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神木縣、府谷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住建部《關于推動建筑市場統一開放的若干規定》(建市〔2015〕140號)轉發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同時,結合我省建筑市場管理實際,提出以下具體要求。
一、認真執行信息報送制度
1、取消外省建筑業企業(包括取得工程施工、監理、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等資質證書資格的企業)進陜備案制度,2016年1月1日起,外省企業入陜不再進行備案、發放備案證書。
2、外省企業在陜承攬業務前,應登錄陜西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含勘察設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陜西建筑市場一體平臺”)錄入企業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誠信守法承諾書,及在陜企業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的任命書、身份信息、聯系方式,在建工程名稱、項目部人員名單等信息),打印網上自動生成的《外省入陜企業信息登記表》,持信息系統無法查詢的有關材料到陜西省住建廳便民中心進行核對確認,全國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無法查詢的外省建筑企業不予登記。
3、2016年1月1日前已入陜的外省建筑業企業,2015年12月31日前應按上述規定要求完成企業信息錄入、材料核對工作。
4、外省入陜企業信息發生變更的,應及時變更網上信息,并告知省住建廳。
5、報送信息偽造材料、弄虛作假的外省建筑企業,禁止進入陜西建筑市場。
二、嚴格落實開放市場要求
1、陜西建筑市場一體化平臺已入庫企業,各、市、縣(區)不得要求建筑企業重復報送信息,或每年度報送信息。
2、凡在陜西建筑市場一體化平臺企業庫可查詢的區域外企業(包括本省其他地區企業和外省企業),各市、縣(區)不得違反規定,以設立分公司、要求企業法人到場、繳納沒有法律依據的保證金、強制扣押企業和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在本地區承攬工程業績及獲獎等直接或變相設置門檻,限制在本地參加招投標活動。
3、各市、縣(區)政策與住建部、省住建廳開放市場規定要求相抵觸的,要及時予以糾正,促進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三、強化市場動態監管
1、外省在陜建筑企業項目中標后辦理合同備案時,中標合同或發包通知書中的項目經理與投標項目經理必須一致;項目所在地住建部門為其辦理施工許可證時,由系統根據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通知書自動將總監、項目部班子和現場管理人員與工程項目進行綁定,同時應具備實行實名制管理的軟(硬)件條件,否則不予發放施工許可證。陜西省建筑市場一體化平臺企業庫中無法查詢的外省建筑企業,不得參與投標;被投訴舉報、經查實尚未在陜報送信息的外省企業在陜承攬業務的,中標或分包合同無效,并追究招標或發包單位的責任。
外省入陜勘察設計單位在進行項目備案時,所提供的人員等信息應與在陜勘察設計信息平臺報送信息一致,否則各級住建部門不予備案。
2、各市、縣(區)住建部門開展建筑市場監督檢查時,應對外省建筑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情況和市場行為進行核查監督,不落實實名制管理,未按時上報建筑業統計月報,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資,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資質資格掛靠、圍標串標、非法轉包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被住建部和本省各級住建部門通報的外省建筑業企業,將列入企業黑名單,同時上報住建部,清除出陜西建筑市場。
3、項目所在地市、縣(區)住建部門應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權限,及時征集登記外省建筑業企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并按照規定時限逐級上報行政處罰(處理)決定文件,由省住建廳上報住建部,并通報企業注冊所在地省市住建部門,依法進行嚴肅處理。
舉報電話:029-87298683,029-87294026(勘察設計)
舉報郵箱:jgc@shaanxijs.gov.cn
sjc@shaanxijs.gov.cn(勘察設計)